欢迎光临!乡村动态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做好2023年农药使用监测调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12-05 作者:佚名 来源: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各设区市及杨凌区、韩城市植保植检站(农技中心):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全国农药产业发展规划》《到2025年化学农药减量化行动方案》有关精神,按照全国农技中心关于做好2023—2025年农药使用监测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省农药使用监测调查工作,掌握主要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农药使用水平,为政府部门制定农药管理政策、做好农药安全使用指导提供依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理布局监测站点。以小麦、玉米、马铃薯主产区和苹果产区为重点,建立农药使用监测站点(包括调查县、调查对象等),农业县全覆盖。

  二、系统开展监测调查。统筹谋划,明确调查人员,以辖区调查作物、调查对象为重点,认真组织,系统开展农药使用种类、使用量、使用强度等监测调查。

  三、及时录入、上报数据。要充分利用好全国农药械信息管理系统,指导辖区县(市、区)植保机构按时录入调查数据,及时做好数据审核与提交,便于省站按时进行数据审核、上报全国农技中心。

  四、做好技术培训指导。要深入开展农药使用调查技术培训指导,宣讲调查监测办法,培训填报系统使用技术、指导农户如实记录,督促调查人员严格审核,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

  

  附件:1、陕西省农药使用监测调查方案

  2、陕西省主要作物农药使用监测调查任务分配表

  

  陕西省植物保护工作总站

  2023年4月26日

  文35号药械关于做好2023年农药使用监测调查工作的通知.docx

  文35号药械关于做好2023年农药使用监测调查工作的通知.pdf

  


原文链接:http://nynct.shaanxi.gov.cn/www/zytz7147/20230505/982146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乡村动态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乡村动态网 xcundt.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6 15311203816 010-56212739 15311203807 010-53387132
监督电话:1326973820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xcgbfz@163.com  客服QQ:3610847436 通联QQ:3504475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