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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肉(奶)牛引进补贴政策调整事宜公告如下:
一、从2025年1月1日起,取消从省外引进基础母牛补贴政策,省级财政不再给予补贴。
二、2024年从省外引进基础母牛且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产犊并符合补贴标准的养殖场户,仍享受从省外引进母牛补贴政策。
三、从2026年1月1日起,取消从国外引进基础母牛补贴政策,省级财政不再给予补贴;对从国外引进符合农业农村部标准的种公牛每头仍补贴10000元。
特此公告。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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