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亮(身份证号:321324******3032):
本机关于2024年10月28日试图通过你留的手机号18168515653与你取得联系,电话提示为空号。2024年11月2日本机关向你的户籍地址邮寄苏太渔执催〔2024〕06012号《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催告你缴清罚款8000元及该笔款项逾期未缴纳加处的罚款8000元。2024年 11月5日该邮件被村邮站代签收,未被你本人签收。
因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其他方式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和《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将《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苏太渔执催〔2024〕06012号)予以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文书详见附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越溪苏街123号
联系电话:0512-66035010
苏太渔执催〔2024〕06012号《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pdf
江苏省太湖渔政监督支队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