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芽虽小,关乎民生,食品安全就是最大的民生问题,更是维护公共安全的最大实事。沈阳市农业农村局积极践行初心使命,牢固树立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就是最大的民生实事理念,继续强化豆芽质量安全监管力度,保障消费安全。前三季度已抽检豆芽85批次,合格率100%。
2011年,沈阳市人民政府出台了芽菜类蔬菜质量安全监管实施意见规范性文件,明确了农业部门牵头负责豆芽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挽回了“问题豆芽”负面影响。2020年,根据形势变化和监管职能,由市农业农村局发起,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卫健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芽菜类蔬菜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意见》,在豆芽生产方式、生产主体资质、生产条件、生产管理、质量控制、风险管控等方面予以进一步明确。对制发豆芽过程中,违反国家关于豆芽制发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公告(2015年第11号)规定的,予以严厉惩处。
11月4日,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豆芽监管工作会议,专题研判豆芽监管形势,确定下步工作举措。会议对沈阳福来食品食品有限公司、沈阳绿生源农副产品有限公司、沈阳日沐天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豆芽生产企业生产工艺、销往外地豆芽渠道、溯源情况进行了质询,并由承接专项监测任务的检测检验机构通报了目前豆芽监测结果。会议要求,沈阳市豆芽生产企业要进一步强化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严格执行质量控制标准,研究解决销往外地市场豆芽产品质量追溯精准措施。共同维护市场秩序,遵循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促进我市豆芽生产产业良性健康发展。
下一步,沈阳市农业农村局将会同市场监管、公安机关等部门,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豆芽制发过程非法添加禁用化学物质的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