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认真按照中央、省的决策部署,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突出重点,持续发力,推动少数民族乡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少数民族群众迈向共同富裕。
一是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出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在方案中明确“持续支持民族乡村发展”。将符合条件的庐丰畲族乡丰乐村、古田镇苏家坡村列入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2019-2022年给予每个村4年平均800万元的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持续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建设的支持力度。
二是延续支持帮扶车间优惠政策,优化公益岗位政策,鼓励少数民族脱贫劳动力外出就业,多渠道促进少数民族脱贫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2021年以来,推动少数民族脱贫人口在帮扶车间务工5人、享受公益岗位帮扶50人、享受其他稳岗就业帮扶并务工就业391人,落实雨露计划补助50人。
三是结合本地实际,围绕当地优势特色产业,用好用活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扶持带动少数民族脱贫户发展产业。2021年以来,累计扶持带动少数民族脱贫户发展产业389户,扶持带动发展投入产业帮扶资金133.03677万元,并扶持104户少数民族脱贫户小额信贷145.95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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