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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有关规定,经第六届湖北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五次主任委员会会议审核,决定撤销湖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的48个水稻、玉米、棉花、大豆品种,现予通告。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上述品种种子停止生产;自通告发布满一年起,上述品种种子停止推广、销售。
附件:湖北省主要农作物撤销审定品种目录(第一批)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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