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建立健全农村能源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起草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能源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登陆“http://nynct.xinjiang.gov.cn/”,通过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查询征求意见稿,有关意见建议在2022年11月15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
电子邮箱:xjnytkjc@163.com。
联系电话:15022919417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能源安全生产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