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各地初审推荐,报省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推荐大连市农业农村局农村改革处等6个集体、沈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周莹等12人为我省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11月18日。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11月18日前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省农业农村厅反映。反映情况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提供相关证据。个人反映问题的应当使用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地址,单位反映问题的应当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志超
电话(传真):024-23447826
邮箱:lnnb8861@163.com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11月14日
附件:
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名单
一、先进集体(6个)
大连市农业农村局农村改革处
营口市农业农村局
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盘锦市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农村与农垦改革发展服务中心
北镇市农业农村局
调兵山市农业农村局
二、先进个人(12人)
王洪明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周 莹 沈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刘艳菠 鞍山市台安县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崔 茵 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杨 丹 本溪市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
宋国桓 丹东市振安区农业农村局
康俊超 锦州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乔红学 阜新市彰武县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曾凡军 辽阳市农业农村局
孙海蛟 铁岭市农业农村局
李 波 朝阳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局
陈国雷 葫芦岛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