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相关要求,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经自治区农牧厅审查、专家现场考核,批准包头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包头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获得《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特此公告。
序号 | 单位名称 | 地址 | 合格证号 | 有效日期 |
1 | 包头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包头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 包头市青山区少先路20号包头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 〔2023〕农质检核(内)字第5号 | 2023年6月20日-2029年6月19日 |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