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发挥“链主”企业带动作用促进产业集群产业链建设的若干措施(试行)》(内发改产业字〔2023〕612号)要求,经遴选公示,确定呼伦贝尔东北阜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正大有限公司、内蒙古阜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赤峰瑞阳化工有限公司、内蒙古伊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易中易农业科技有限公司6家企业为玉米产业链“链主”企业。确定内蒙古薯都凯达食品有限公司、内蒙古华欧淀粉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华颂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中加农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土豆集(内蒙古)实业集团有限公司5家企业为马铃薯产业链“链主”企业。“链主”企业有效期为3年,现予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