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经技术评审,批准日产化学株式社会等389家企业申请的精喹禾灵等739个农药产品登记延续,颁发《农药登记证》,有效期5年。
附件:农药登记延续信息
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
2020年5月6日
上一篇:关于印发《2020年草地贪夜蛾防控技术方案》 等6个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发布《2020年第一批四川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产品种类指南》的公告
全省固体废...
省委第八巡...
省农业农村...
省生态环境...
梁言顺在阜...
汪学军调研...
京ICP备11019690号-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