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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山东省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征求意见稿)》《山东省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日期:2023-11-05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为进一步规范山东省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关要求,省农业农村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起草了《山东省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征求意见稿)》和《山东省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发送电子邮件至sdnyrs@shandong.cn提出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8日。

  附件:1.山东省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征求意见稿)

        2.山东省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

   ·附件:山东省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评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tzgg/gsgg/202311/t20231101_44547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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