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的通知》(黑财指(农)〔2025〕26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2025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7月1日
2025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实施方案
为切实发挥2025年中央财政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资金作用,科学有效防控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危害,扎实推进农药科学安全增效使用,保障我省农业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理念,强化“政府主导、属地责任、联防联控”,加强重大病虫疫情监测预警和防控指导网络体系建设和管理,提升监测预警和防控能力,实施统防统治,开展绿色防控,重大病虫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新发突发重大农业植物疫情得到有效处置,有力保障我省粮食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
二、主要工作内容
1.加强监测调查和预报预警。全面加强病虫疫情监测点和植保员的管理及培训指导,做好各类监测设备的维修维护和管理使用,及时组织做好重大病虫疫情普查监测工作,全面掌握重大病虫疫情发生情况和发展动态,及时发布预报预警,科学确定应防区域和防控适期,为防控工作提供基础信息保障。
2.实施科学防控和绿色防控。重点防控主要粮食作物重大病虫害及农田鼠害。优先使用生物药剂、理化诱控、天敌昆虫等绿色防控技术,应用占比不低于60%,化学防控应选择高效、低毒、低残留的环保型药剂。应综合考虑多种防治对象和农作物提质增产需要,科学合理混配使用杀虫剂、杀菌剂、植物生长调节剂(微肥)及农药增效助剂,实现防病、防虫、提质增产和农药减量增效。防治农田鼠害,应使用低毒的二代抗凝血型杀鼠剂溴敌隆,安全科学灭鼠。
3.及时组织统防统治。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统一采购防治服务(含药剂)或分别采购药剂和作业服务的形式开展统防统治。同时,为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和带动作用,各地应积极宣传鼓励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投入施药作业费用,共同开展统防统治,扩大统防面积。承担统防作业的服务组织应符合《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并在“掌上植保”APP-“防治组织管理”模块注册和报送信息。航化作业应科学合理添加航化专用助剂,每亩喷液量应保证1.5升以上。应合理确定防控作业费,避免低价低质恶性竞争,保障作业质量。各地在统防统治中,应积极示范应用纳米农药预混技术、智能化性信息素迷向技术等先进植保技术,并加大示范宣传和展示力度,促进植保新技术措施落实到田。
4.提升田间施药作业能力水平。为提升防控施药水平和应急防控基础能力,促进农药减量增效和单产提升,各地应积极配备风幕式喷杆喷雾机、高效智能农用无人飞机、除草机械等绿色防控装备,常态化推动节药喷头的更换。粮食生产大县应重点配备安全增效节药效果突出的先进高效风幕式喷杆喷雾机。同时,要加强风幕式喷杆喷雾机等先进施药机械和减量增效规范施药技术的田间培训和示范展示,推动施药技术水平不断提升。
5.及时全面监测和处置植物疫情。充分发挥全省病虫疫情监测网络体系的作用,实现对重大疫情的常态化、全覆盖监测,强化检疫监管和封锁扑灭,有效控制扩散蔓延。对稻水象甲、水稻白叶枯病和苹果蠹蛾等重大植物疫情,按照《2025年黑龙江省农作物主要病虫草鼠害防控指导意见》中“农作物重大疫情防控技术”要求,及时组织统防统治,科学有效处置,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三、资金使用方向
1.重大病虫疫情防控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统防统治所需的购买药剂(药械)费、施药作业费、物资材料费、劳务费、植物疫情扑灭处置费,防控设施设备维护费(含更换喷头、修复诱虫灯等)和保险费,以及防控技术指导费、技术应用费等其它符合规定的费用支出。技术指导和技术应用费是指开展农作物病虫疫情田间监测和防控调查指导、防控技术试验示范应用、病虫疫情检验鉴定、防效调查评估、防控技术宣传及组织和参加相关技术培训等方面支出,住宿、交通、伙食补助等差旅费用按当地财政部门管理规定执行。
2.重大病虫疫情监测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病虫疫情监测点兼职植保员田间调查补助及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防护服和防护用品等费用;组织开展监测点植保员培训所需的交通、食宿、资料、田间指导及聘请讲师等费用;维修维护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及所需的用电、耗材及其它开展预测预报工作的必要支出,包括购买重大害虫性诱捕器和诱芯、物联网设备流量费等费用;市县级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田间病虫疫情调查监测的交通、伙食补助及参加相关专业培训等费用按当地财政部门管理规定执行。植保员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额度不低于10万元、意外医疗保险的保障额度不低于3万元。
四、监督管理
1.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项目由当地农业技术推广部门(植检植保站)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地农业农村局要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强化项目总体运行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照绩效目标和技术要求落实落靠,规范使用并及时支付项目资金。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投入配套防控经费,保障重大病虫疫情防控需要。各项目实施单位应按照《黑龙江省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细化方案,强化措施,保障各项任务目标落实到位。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在相关信息平台公开实施方案。市(地)级植保部门应配合省植检植保站,做好项目实施的技术指导。
2.确保统防药剂质量。统防统治所用药剂的供货单位应具有农药经营许可资质,药剂需符合国家农药管理和使用规定及本实施方案要求,且应是经我省植保部门试验示范或在我省大面积应用的,安全、绿色、环保、高效的农药产品。
3.确保航化作业质量。使用植保无人飞机进行统防施药作业的,须通过无人机生产企业的作业监测平台或通过推送方式接入“黑龙江省植保无人机作业质量监测平台”进行监管和验收。通航公司使用有人驾驶飞机进行统防作业的,需提供每架次作业的航迹图。
4.认真做好项目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实施单位要及时规范做好实施方案、集体决策纪要、采购合同及发票、作业质量验收报告、生产经营主体签字确认单以及实施方案信息公开等相关工作材料的留存,认真做好项目总结和绩效自评工作,及时完成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平台网上填报。工作总结报告和绩效自评报告、绩效自评表须在2025年11月底前以正式文件上报省植检植保站(以电子扫描件报送)。
联系人:省农业农村厅种植业管理处 王海琦18717338901;省植检植保站 沃三超18604010931
电子邮箱:hljyaoxie@126.com
附件:1.2025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任务表
2.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